Friday, November 23, 2012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风雨180年 3 - 10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风雨180年》第三篇 
巫统推行单一语文政策,递夺林连玉公民权 
文:张丹枫 
图:文林 

在1955年的马六甲会谈中,教总以大选时支援东姑领导的联盟作为废除《1952年教育法令》的代价,要求东姑答应将意图消灭华、印学校的《1952年教育法令》销毁。东姑点头允诺。 同年7月,联盟(多个政党的联合体)在马来亚第一届全国大选中赢得52席中的51席,取得压倒性大胜。 同年9月,政府成立以当时教育部长拉萨为首的教育委员会,检讨《1952年教育法令》及《1954年教育白皮书》,并于1956年发表了《1956年教育委员会报告书》,通称《拉萨报告书》。但是,事实上,〈拉萨报告书〉只是换汤不换药的把戏而已。 

1956年,为抗议当局不以华文学校作为学童入学登记站,华教人士发动了热火朝天的"火炬运动",争取华裔公民把子女送进华文学校,取得广泛教育群众的作用。 为了保持三大民族的团结以利向英殖民政府争取独立,《拉萨报告书》对教育问题还是作了一些调整,显示了比较开明的一面,其中包括: (1)承认三种语文源流学校并存,各以其母语为主要教学媒介; (2)提供一种〈能为本邦全体人民接受〉的教育政策; (3)使马来文成为本邦国家语文,同时维护及扶助本邦非马来人语文及文化之发展。 可是,它在〈最终目标〉一节却以缓和的语气婉转地提出了〈一种语文,一个源流〉的单一教育政策,为往后的教育纷争埋下了伏线! 

有关的条文这样写:〈本邦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必须为集中各族儿童于一种全国性的教育制度下,本邦的国语(马来文)为主要之教学媒介语,为达到这目标,不能操之过急,必须逐步推行。〉 1956年,在教总的交涉下,教育部长拉萨答应不将上述"最终目标"列入法令中,使《1957年教育法令》显得比较合理,华教的危机也暂时获得缓和。 尽管这样,政府仍然鼓励华文中学接受政府津贴金,改制成英文中学。

在国家独立前,槟城州的钟灵中学、森美兰州的振华中学及柔佛州的昔加末华侨中学先后接受改制为国民型中学,但其他中学仍然站稳维护华教的立场,不为所动,肩负着艰巨的时代使命。 当时,吉打、槟城、霹雳、雪兰莪、柔佛等地的华文中学都曾发生罢课学潮,反对改制20条及驱逐超龄生。钟灵中学学生还写了"爱吾华文、爱吾钟灵"的血书,以示捍卫华教的决心。 

四年后的《1961年教育法令》的通过是联盟政府开始推行单元化教育政策的标志。使华教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空前严峻的考验。 《1961年教育法令》接纳《拉曼达立报告书》的建议,使〈最终目标〉更为明朗化与具体化。华社的噩梦成真了! 对中学,报告书建议:〈为了国家团结,(教育政策的)目标必须是从国家制度的学校中消灭种族性的中学,以确保各族学生在国民中学和国民型中学里就读。〉 对小学,《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规定教育部长有权在认为适当的时候把国民型小学改为国民小学。仅仅上述两项条文已经足以置华文小学和华文中学于死地! 

在《1961年教育法令》通过前,马来西亚半岛原有华文中学共69间。法令通过后,华文中学立即面对改制浪潮的冲击。 在严峻的考验下,董教总始终站稳维护民族教育的立场,坚持〈津贴金可以被剥夺,华文中学不能不办〉。 在这种情况下,联盟政府还是一意孤行,对教总的领导人进行镇压:褫夺教总主席林连玉先生的公民权及将教总顾问严元章博士递解出境,遣返中国,永远禁止进入本邦。 

另一方面,联盟政府利用马华政客出面鼓吹改制的好处,并保证改制中学将有三分之一课程继续保持以华语为教学媒介,结果有54间华文中学在威迫利诱下接受改制,只有15间站稳立场,宁可放弃津贴金,成为〈华文独立中学〉(简称独中)。 

华文中学接受改制是60年代华文教育式微的最主要原因,一来缺乏办校经费,二来学生来源被切断;这使华文教育的发展至少落后十年,而且差点儿就此一蹶不振。 1965年,小学升中学会考取消,华文小学的学生可以自动升入国民型中学的中学预备班,国民型中学的学生因此人数大增,而华文独中则面临学生短缺的困境。 1967年,教育部长佐哈里宣布从1968年开始,只有持政府承认文凭的中学生,才准出国深造,意图断绝华文独中学生出国深造之路,这是董教总申办独立大学(简称独大)的直接原因。 筹办独立大学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援,展开了广泛的筹款运动。 虽然马华公会反对筹办独立大学,总会长陈修信甚至公然比喻独大的成立简直比铁树开花还难。可是,联盟政府为了缓和华裔选民的强烈不满情绪,终于在1969年全国大选前二天批准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之注册申请。 

1969年的大选竞争十分剧烈,当时华裔为主的反对党以〈列华、印文为官方语文,保存四种源流教育制度,创办独大〉等作为宣传主题,结果华裔执政党候选人惨败,反对党大捷。 过后即在五月十三日爆发"513"种族骚乱事件。

513事件过后,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独大筹款活动也被禁止,争取创办独大的行动也被迫搁置。 从1970年开始,英文小学所有学科(英文除外)便由一年级开始逐年改变,到1975年英文小学实际上已全部改为国民小学(马来文小学)。 英文中学一年级至五年级的媒介语,则在1976-1980年逐步改变,到了1980年英文媒介的课程已全部改为国语媒介。 英文小学改为国民小学,是华族家长和社会人士的前车之鉴,他们深恐当局会在〈适当〉的时候,把华文小学也改为国民小学。因此,危机意识大为提高,连马华公会当年的总会长李三春也发出〈与华小共存亡〉的誓言。 

1971年政府开始实施《马吉依斯迈报告书》的主张,国立大专院校不以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以种族的人口比例作为收生的根据,即所谓的〈固打制〉。 其实,从7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各大专马来学生的人数大大超越其人口比例(据第三、四、五大马计划的资料,1970年马来大专学生占53.7%,1975年 71.3%,1980年73.3%,1985年75.5%),造成非马来学生与家长的普遍不满。 同年,《大学及大专学院法令》通过。从〈独大案件〉的判词看来,在该法令下,非马来文媒介大学,包括私立大学的设立,已不可能。然而,以英文及阿拉伯文为教学媒介的回教大学却在马来西亚建立起来,为此,政府还特地修改〈大学与大专学院法令〉以达到网开一面的目的。

从这里可看出政府的行政偏差和双重标准。 独立大学的被拒,与回教大学的建立,说明马来西亚华裔公民的语文地位在国内还不如英文与阿拉伯文等外国语文! 到了90年代,政府允许数百间私立学院以英文为主要教学媒介,仍然不允许华文作为私立学院的主要教学媒介,这种公然的语文歧视政策是任何有尊严的民族都难以接受的。 

1971年独大有限公司根据《大学及大专学院法令》的规定,正式向最高元首提呈《独立大学计划》,要求陛下恩准,结果在1974年大选前被拒绝。 1977年,独大有限公司再度向最高元首提呈由4238个华团与政党签盖的要求恩准创办独大的请愿书。经过各种途径的争取,当局还是拒绝给予批准。 

1980年,独大有限公司被迫就独大创办遭拒绝事,正式入禀高庭起诉政府,最后仍然以败诉告终。 至此,政府单元化政策可谓已经基本就绪,逐步推行,华小与独中的生存与发展,全靠华社的团结一致,誓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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