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3, 2012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风雨180年 4 - 10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风雨180年》第四篇 
巫统马华强势打压,华文教育风雨飘摇 
文:张丹枫 
图:文林 

这个系列第四篇,要继续与大家探讨的就是《国民型中学》和《独立中学》,在1960年《拉曼达立教育检讨报告书》变成教育法令之后,50年来几乎南辕北撤的发展。 

《拉曼达立教育检讨报告书》强制实行之后,大马华文教育面对了史无前例的生死存亡冲击。这也成为了大马华文教育学府出现国民型中学、独立中学、国民型华文小学的分水岭。 在当时马华的甜言蜜语、信誓旦旦保证之下,大多数华文小学和中学接受改制,而那些少数不接受改制的中学,从此被规划为《独立中学》,简称《独中》。 

由于华文小学是独中学生的基本来源,因此国民型华文小学得到华社重点关注,政府的任何企图分化、同化的图谋诡计,都在董教总和华社时刻保持敏感警惕防备之下,迄今无法得逞。 华小与独中的生存与发展,全靠华社的团结一致,誓死维护。华小才不至于跟英文小学一样,最后被全面改制为国小。今天回头看看过去50年来大家捍卫华小的努力,毕竟没有白费。 

《1960年教育法令》是在怎样的情况底下制定的? 在1960年2月18日,教育部长拉曼达立宣布成立教育政策检讨委员会,以检讨《1956年拉萨报告书》。 这个委员会的9名成员,包括了马华总会长陈修信的3位亲信:梁宇皋、王保尼和许金龙。 在马华全力支持的情形之下,8月4日,《1960年教育检讨报告书》(简称《拉曼达立报告书》)正式公布,并在8月13日获联合邦立法议会通过。 教育法令条文规定,从1961年起,政府不再举办以华文为媒介的中学公共考试(初中三年级考试、华文中学升学考试和华文中学离校文凭考试),只以官方语文——马来文或英文作为考试媒介。 在中学方面,规定只有“全津贴中学”,即国民中学(马来文中学)与国民型中学(算是华文中学),和不受津贴的“独立中学”两种分别。 由1962年1月1日起,停止对不合格(即不接受改制)的中学和小学局部资助学校的津贴。而独立中学可以继续存在,但须受到政府教育条例之限制。 这意味着,华文中学面对两个选择:接受政府的津贴和条件进行改制为国民型中学,或是不接受政府分文津贴,成为独立中学。 这里有必要提醒大家,1960年教育法令条文其实是把华小也列为《全津贴小学》,并没有什么《半津贴》的存在。

今天华小变成《半津贴》,其实是制度执行偏差所造成的。 尽管官方和马华公会进行各种宣传,强调改制的种种“好处”,宣称该报告书乃维护华文教育,并无消灭华文教育、华校、华人语文和文化的意图,但在诱使华文中学接受改制方面还是受到民间极大的阻力。 以陈修信为首的马华公会新领导层,极力支持《拉曼达立报告书》和华文中学改制。马华公会自此与坚决持反对立场的董教总关系紧张,三大机构于是无法操作,实质上已经名存实亡。 

1960年11月5日,在马华公会拒绝召开三大机构会议后,董教总自行召开全马华文中学董教会议,大会通过5项议决: (1) 根据《1957年教育法令》第2条国民型中学的定义,不应改变华文中学教学之媒介语; (2) 赞成实施小学免费教育; (3) 应有以华文为媒介语的高初级文凭考试,而价值相等; (4) 应有以华文为教学媒介之后期小学; (5) 小学升中学不应受30%的限制。 1961年上半年,各地华文中学都按兵不动,等待董教总的决定。 3月15日,教总主席林连玉先生在槟城召开的教总15人工委会会议上,强调“津贴金可以被剥夺,独立中学不能不办”的坚定立场,大力呼吁全马华文中学不可申请改制,应积极筹办华文独立中学。 5月30日,退出马华公会的前教育部副部长朱运兴,以独立人士身份并以反对《拉曼达立报告书》作为竞选宣言,在安顺国会议席补选中,以3千多数票击败马华公会候选人华景裕。 

然而,选民的意愿并不能使联盟政府重新检讨整个教育政策。 相反的,在1961年下半年,马华公会新生代要员如李三春、李孝友、谢敦禄、李润添和教育部长拉曼达立相继通过电台推销华文中学改制的“好处”和“保证”。 教育部和新闻部发放大量宣传品。梁宇皋的《事实胜过雄辩》印成册子到处派送。新闻部宣传刊物《今日之谈》几乎每期都以改制中学为课题。 当局的宣传重点有4项: 一、改制后有三分之一时间学华文; 二、董事部不必为经费操心; 三、学生学费减少,减轻家长的负担; 四、改制后学生有出路。 

10月21日,在华社和反对党激烈反对下,国会通过《1961年教育法令》,把《1960年教育检讨报告书》的建议赋予法律地位。 为了削弱华社对华文中学改制的抗拒,教育部长在下议院提议准许国民型中学(改制中学)开下午班收容不合格学生。这个建议后来发展为容许改制中学附设独立班。 接下来的几个月,则是华文教育的灾难期! 政府采取行动对付教总主席林连玉先生,吊销林连玉的教师注册证和褫夺其公民权!而教总教育顾问严元章博士则永远不准进入马来亚联合邦。 这显示当局已不能再容忍反对人士继续阻碍华文中学的改制! 

就在这个白色恐怖气氛的时刻,马华公会助纣为虐,在教育部、新闻部和政治部的配合下加紧攻势,导致大多数的华文中学董事会在威迫利诱之下陆续接受改制。 东马砂劳越和沙巴州的情况,与西马略有不同。 因为《拉曼达立报告书》付诸实行的时候,东马两州仍然还没有加入马来亚联合邦。砂劳越和沙巴,是到了1963年9月16日才在英国殖民地政府安排之下,加入马来亚联合邦,从此完成了《马来西亚》国家的完整版图。 

1960年,砂劳越的18所政府资助和私立华文中学共有学生5,050名,22所政府资助和私立英文中学4,224名学生。 当年,砂劳越英殖民政府发表《砂劳越中等教育报告书》(《麦里伦报告书》),主张把华文中学改制为英文中学。 12月6日,英殖民政府总督在立法议会建议所有还未采用英语为教学媒介的中学,在几年内逐步使用英语为所有科目的教学媒介,除了研究土著和中国语言及文学科维持现状。 1961年初,英殖民政府教育部长迪逊,致函各华文中学董事会,提出把华文中学改为英文中学的政策,即除了华文科外,其他各科目全部以英文作为教学媒介语,且以10年为期完成改制计划。 1961年中旬,英殖民政府发表《国家中等教育白皮书》,规定中学教育必须以英文为教学媒介,否则从1962年4月1日起撤销津贴金。 虽然砂拉越华社强烈反对华文中学改制,但英殖民政府仍强硬推行该改制计划。 结果,有6所华文中学拒绝改制为英文中学,而成为华文独立中学,即古晋中华第一中学、第三中学和第四中学,诗巫光民中学、建兴中学和开智中学。 其他12所接受改制的华文中学则逐步变质,先改为英文中学后再改为马来文中学。 

在砂劳越、沙巴和马来亚联合邦于1963年9月16日组成马来西亚联合邦后,1983年砂劳越英文中学逐年改用马来文教学,并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成为目前的国民中学(马来文中学)。 砂拉越华社不只坚持经营原有6所华文独立中学(于1945年至1960年创办),更在1962年至1968年创办另8所华文独立中学,即诗巫公民中学,诗巫公教中学,美里培民中学,诗巫黄乃裳中学,石角民立中学,美里廉律中学,泗里奎民立中学,西连民众中学。 这就是目前砂劳越仅存的14所华文独立中学,学生4,948人。 

至于沙巴,目前沙巴州的9所华文独立中学,都是在1960年代(1962-1969)创办的。 在《1961年北婆罗洲教育法令》颁布后,英殖民政府实施统一薪津制度,接受资助的华文中学必须受政府管制。 1970年,沙巴有14所华文中学,即4所政府资助华文中学和10所私立华文中学。 1971年,受政府资助的华文中学逐步改为英文中学。 1976年,沙巴受资助的英文中学(包括改制的前华文中学),与西马的英文中学一起逐年改用马来文为教学媒介,并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成为目前的国民中学(马来文中学)。 目前,沙巴有9所华文独立中学,学生6,344人。(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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